|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诉讼指南 审判管理 法苑文化 法院执行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法院携手妇联通力合作,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0-08-25 14:41:45


8月13日上午,穆棱市人民法院家事少年法庭公开审理了因夫妻矛盾纠纷引起的分居离婚案件,在市法院和市妇联的共同努力下,丈夫胡某发认识到双方感情已破裂再无修复可能,双方和平协议离婚。最终这段长达21年的感情纠纷圆满结案。

1999年,毕某与胡某事实结婚,一年后两人生育一名女儿。2010年12月,两人为了方便孩子上学,补办结婚登记手续。从2000年至今,两人一直对外声称共同生活,但实际上早在2012年,双方已经因为情感问题分居,互不尽夫妻义务,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的可能,故毕某提起诉讼,要求与胡某解除婚姻关系。

鉴于此案涉及到妇女的权益保护,穆棱市人民法院家事少年法庭庭长姜英玉在接收到诉状、了解案情后,高度重视,充分利用法院与妇联的联动诉调工作模式,及时与市妇联相关工作人员联系。为充分维护离婚案件中妇女的合法权益,邀请市妇联干部参与案件诉前调解和庭审。开庭当天,穆棱市妇联主席孙丽萍一大早来到法庭开展庭前调解工作。孙主席先是稳定双方的情绪,分析有无和好可能,但因原告离婚态度坚决,无奈之下案件只能进入调解离婚阶段。调解中经过姜法官耐心的开导,原、被告双方的敌对情绪逐渐消融,进行沟通,最后因双方都要求离婚,法庭现场发放了调解书和离婚证明书。

至此,在市法院和市妇联的共同努力下,这起长达21年的感情撕扯,历经十数年的离婚纠纷案件圆满结案,依法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