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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四项制度” 打造过硬司法警察队伍

  发布时间:2016-11-25 11:02:47


    穆棱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不断强化警队管理建设工作,今年以来,根据牡丹江中级法院下达的警备标准化建设方案,我院特制定了《穆棱市法院法警大队警务管理建设方案》,通过四项举措加大警队管理力度,确保打造一支素质够强、能力过硬的司法警察队伍。

    一是严格落实量化的目标管理核制度。实行工作任务和个人考核挂钩,将政治学习、组织纪律、提押人犯、值庭、值班、着装等11项具体工作事项纳入目标管理,每季度一次工作小结,严格进行考核和打分,激励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二是严格落实定期查摆制度。针对提押、执行强制措施等工作容易出现的安全问题,要求干警定期把提押工作动态和发现的问题查摆出来,严防犯罪嫌疑人自残、自杀、脱逃等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有效调整人员,做到忙而不乱,应付自如。

    三是严格落实看管和羁押制度。要求担任看管任务的法警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确保提押过程中的安检工作严格按规定进行;必须对同案、男女、成年和未成年人看管对象实行隔离看管;必须杜绝未经允许的人员与被看管人接触,不得接转被看管人亲属送来的物品。

    四是严格落实内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出警程序,杜绝随意出警现象,遇有重大派警任务,及时、准确向上级报告。严格执行警、械具的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借还手续,形成保管、使用、借用、保养等一系列的规范化管理,做到安全保管、正确使用,防止和杜绝了丢失或违章操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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