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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市人民法院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规划

发布时间:2016-03-15 10:03:39


穆棱市人民法院

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规划

穆棱市法院行政编制72人,现有在编干警65人,全部本科以上学历,有18个内设机构、2个派出法庭。本年度,在市政法委和牡丹江中院正确领导监督指导下,我们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着力执法办案抓精品,司法为民抓精细,规范管理抓精准,队伍建设抓精良,加快创新发展,全院各项工作稳步提升,群众满意程度显著增强,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2015年基本工作情况

截至12月31日,全院共收各类案件2823件,比去年同期增加739件,同比增长35.5%。结案2746件,比去年同期增加662件,同比增长31.77%,结案率为97.24%。其中,刑事收案171件,结案170件,结案率99%;民商事收案1670件,结案1620件,结案率为97%;行政收案53件,结案51件,结案率为96.23%;执行收案922件,结案898件,执结率为97%。判决721件,比去年同期增加247件,同比增长52.11%。撤诉460件,比去年同期增加46件。

(一)固本强基,狠抓队伍建设

牢牢把握队伍建设这个事业兴旺发达的根本,无违法违纪问题发生,队伍素质稳步提升,先进典型不断涌现。

强化班子建设,突出示范作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领导班子带头办案制度》、《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创新力、战斗力。改进作风,从班子做起,实施院长、副院长轮流值班接待来访群众和检查指导工作制度。向群众公示值班院长电话号码,值班院长随时接待投诉群众,及时答复和催办当事人反映的各类问题。接待来访群众690多人次,当场解决问题130多件。

加强作风建设,确保廉政实效。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强化亲民作风养成,组织干警深入企业村屯,赠送法律书籍,开办法制讲堂,慰问困难群众,零距离感知群众生活,倾听群众诉求,让干警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政治上代表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为了群众”。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创新教育手段,改进监督方式,廉政建设成效显著,干警“零违纪”。

拓展文化建设,增强队伍活力。举办“法官精神家园”主题讲座和“法官大讲坛”素质提升活动,开展“日读一文、周读一刊、月读一书”活动,设立“廉政感悟”和“法官风采”两个凝聚正能量的论坛,提振干警精气神。2015年,我院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荣誉称号,被黑龙江省禁毒委员会评为全省禁毒工作先进集体,被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基层法院和全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有十多名干警受到牡丹江市中院、牡丹江市委政法委、省高院、省委政法委的表彰奖励。其中陈志勇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司法警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孔繁强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办案标兵”、王连润被黑龙江省禁毒委员会授予“全省禁毒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二)创新机制,确保审判工作质效

创新审判质效管理机制。成立审判管理委员会,狠抓案件“判前把关、审中跟踪、案后评查”三关,推行了“上访案件彻查,更改案件剖查,合议案件核查,调解案件抽查”的“四查”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全年评查各类案件2823件,发现问题98处,已通知相关庭及时整改完毕,已出案件质量评查通报36期;全年审核判决案件721件,提出整改建议39处,均被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采纳。保证质量审结了抗诉、申诉、指令及本院决定再审案件,在作到有错必纠的同时,维持了无错案件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对部分执行异议案件进行了审查复议,在为执行工作提供协助的同时,起到了监督和纠错作用。结合上级法院及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开展了“案件质量评查”,“司法公信年”等案件质量评查专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针对中院上半年的审判管理绩效工作情况通报,我院制发了2期审判绩效分析报告,对我院本年度的绩效情况,进行了分析总结。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院通过开展审判长责任制已经全面落实了合议庭签发法律文书,正副庭长主审普通程序案件数占普通程序案件比例为95%以上。在中院的审判绩效中,案件质效和结案率位居第一位。

推进审判质效公开机制。积极推进“三大公开”,拓展阳光审判。裁判文书不能公开的要经严格审批,应公开已公开率达100%;审判流程、执行信息全部在网上公开,当事人可自主查阅;审判质效的各项指标全部实行网上实时监控,让法官头脑中时刻崩紧“审判质效”这根弦。扩大公开范围,主动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法院旁听庭审,近一年中,累计组织群众旁听案件审理3700多人次,让群众直接感受到有理当事人官司能胜诉、权益能实现、正义能伸张,未发生新的上访案件。

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全面推行审判长、独任审判员负责制。审判长、独任审判员负责制的核心举措总结为“六项举措、四个强化”其实质内容可以归结为:作为试点的庭室以1名审判长为核心,下设 2名普通法官、1名书记员及2名相关的其他辅助人员在内的“1+2”模式新型审判团队,其通过配套的简化行政审批环节、优化人员配置、强化监督管理等措施的支撑,有效的解决了当前我院存在的“案多人少”导致的法官超负荷工作,办案积极性、审判效率不高等问题,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自审判长、独任审判员负责制实施以来, 2015年1月-12月31日,我院收案2823件,结案2746件,无责任与超审限案件出现。

加快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我院立案庭按照最高院的要求进行立案登记制改革,通过立案登记制改革开展前一个多月的认真准备,立案庭全体干警加班加点完成之前案件的录入、送达等收尾工作;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过程中创新工作方法,在原有法律文书、立案指南手册、诉讼流程指引挂图等材料的基础上,又增加了立案登记簿、一次性补正材料告知书、接收材料收据、诚信诉讼承诺书等多种方式,大大促进了改革深入进行,获得了前来我院调研的省高院副院长邹鹏同志的认可和好评。截至今年12月末,立案庭共立案2344件,比上年同期增加791件,同比增加50.93%。

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完善诉讼辅导、诉调对接、诉前调解工作机制。一是制定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诉调对接联席会议制度、诉调对接工作细则;二是设立法官工作室及工作站。我们在社区设立法官工作室,为前来咨询的群众做细致解答,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对于纠纷较小、案情简单的,则对当事人进行开导、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进行调解;三是加强诉调对接机制建设。我院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室,主要负责诉讼与调解的无缝隙对接工作,提升工作效率,主要表现:与司法局进行联系,在当事人立案前先询问其是否同意调解,如同意调解,当事人签署诉前调解意愿确认书,并提供穆棱市人民调解员名单,可由当事人自行选择由哪位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由立案庭帮助当事人就近联系司法局或司法所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还可以由司法所帮助当事人书写起诉状转交法院立案。对已经立案的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则由立案庭填写委托调解函,在指定期限内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则由法院继续审理。另外,立案庭还与其他业务庭室加强配合,在当事人立案把关这一环节上,如果遇到与业务庭可以进行调节的情形,通过立案庭和相关庭室的配合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利,提高诉前调解率。

(三)司法为民,全力促进社会和谐

1.严历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今年以来,我们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首要任务,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重点打击涉毒犯罪、危险驾驶犯罪等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的犯罪以及盗窃等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严格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具有累犯、主犯、有前科等情节的被告人,该重判的坚决予以重判,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分子、涉毒案件的犯罪分子坚决不适用缓刑,有力地打击了犯罪,保障了社会安定。今年审理贩毒案件3件3人,容留他人吸毒案件20件20人,危险驾驶案件16件16人,均予判处实体刑。审理盗窃案件32件26人,判处实体刑19人。所审结的案件中,缓、管、免的适用比例为26.6%。

    2、牢固树立民生意识,树立法院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良好形象。对涉三费案件即“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四弱案件即“涉老、涉幼、涉妇、涉农”案件、工伤、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开通绿色通道,特事特办,优先立案,优先执行。对生活特困的弱势群体,及时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财政每年为法院拨付5万元司法救助资金,对符合减缓免条件的困难当事人经主管领导批示后为其办理诉讼费的减缓免手续,共为困难且需要帮助的当事人减缓诉讼费141.8943万元。

3、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解答群众关于诉讼活动的相关问题,重点回复群众提出的程序性法律问题。积极借鉴先进法院服务经验,形成独具穆棱地区特色的诉讼咨询服务体系,以专业优质的服务团队赢取老百姓的信赖;精心维护平台仪器,打造一流服务设施。将执行事务中心、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信访服务中心各类服务和功能加以整合,确保部门间的沟通联动。坚持以“司法为民、服务群众诉讼”为宗旨,努力把平台建设成为本院联系群众的互动窗口。群众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服务方式,诉讼服务平台工作者会确保耐心解答,确保事事有回复,件件有结果;

4、实施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为老年人、残疾人上门立案21件,通过电话沟通、约谈接待,使160多件婚姻家庭、债务纠纷、相邻矛盾等问题未进入诉讼程序就及时得到解决。速裁庭快立、快审、快执、快结民、商事案件303件,无超审限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仅为12天。在审理的案件中,调解结案132件、撤诉66件、判决结案103件,综合结案率为99%。期间,有二件上诉案件,中院均维持原判,全年无上访案件。

5、加大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扎实做好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2015年1-12月,少年审判庭共审结各类案件28件,其中刑事案件15件25人,民事案件12件,刑事案件有14件判决,1件撤诉。判决案件当事人均息诉服判,无上诉案件。有22名未成年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缓刑,非监禁刑适用比率达到100%,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二、能动司法,积极开展审判延伸工作,确立了防止未成年人再次犯罪的“三建立”帮教机制,即建立“成长档案”,定期帮教;建立“阳光基地”,长期扶持;建立“爱心基金”,随时解困。为预防犯罪,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与教育局、共青团、妇联联合开展了送法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我院与市团委联合建立了“一校一法官”制度,将送法进校园制度化,组织法官与辖区中小学校结成对子,通过多种形式送法进校园。在每个学期开学之际开展“开学第一堂法律课”活动,今年共举办了5堂生动有趣的法制宣传课。听课学生累计约2000人,效果显著。

6、加大信访案件化解力度,促进社会和谐。今年,我院以“信访法治建设年”活动为抓手,集中化解一批重点涉诉信访问题,有序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任务,开创良好稳定的涉诉信访工作局面。我们积极与市政法委沟通和协商,在共享信访工作信息的同时,主动参加市委组织召开的信访联席例会,协调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积极参与市委安排的赴京、省信访接待月和市领导信访接待日,接待和处理我院的信访案件。同时加大与市人大的沟通和联络,主动接受监督,每月联络一次,形成制度。通过这些措施,构筑了互通信息,分工合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平台。审结了各类案件1530件中,信访接待50余件全部化解,无新信访案件发生。

(四)能动司法,认真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1、认真履责,促进法治穆棱建设。始终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积极拓展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为辖区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加大为金融系统清收不良贷款的力度。对资金周转暂时困难仍在生产经营、尚有发展前景的负债企业,积极采取“活查封”、“反担保”等灵活方式,避免因强制执行措施不当而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或导致企业倒闭停业。为重点企业清回债权300余万元。加大对涉农金融执行案件的清理力度,依法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通过诚实守信正面宣传和打击非法集资典型案例等反面教育相结合等宣传方式,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诚信守法意识,推动农村诚信体系建设,助推打击恶意逃废农户贷款工作短期取得实效,为金融机构清收贷款4000余万元。

2、开展“司法助农”服务月和“帮扶企业”专项执行活动,先后共走访企业15家2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112人次,向市和企业发放宣传单800余份,发放征求意见函200余份,提出合理化建议26条,被采纳26条,进行法律知识讲座8次70余人次,指导企业签订合同10份,诉讼外法律指导直接为企业挽回经济1200万元。及时执行回款2700多万元,解救陷入债务危机的企业3家;从快审查、办结了47件房屋征收案件,助推城镇化进程;全力调处高铁项目征地、土地集团诉讼纠纷,妥善处理烂尾楼诉争,及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在涉及重大项目的130多件案件办理中,体恤民情,注重效果,无上访,实现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双满意的工作目标。

3、延伸职能,促进平安穆棱建设。成立“社区服务帮帮站”,派驻社区法官工作室,及时解答涉法疑难80多起,化解邻里纠纷50多件,参与创建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抓、法院扶持、社区主办、居民参与的五位一体的社区管理模式,打造“讲正气无邪教、讲和谐无诉讼、讲法治无上访”的“三讲三无”平安幸福社区,受到街道和群众的广泛好评。

二、2016年工作思路

即将过去的一年,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很多不足。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健全,本年度调解结案633件,调解结案率仅为23.05%。比去年减少105件。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审判工作体制改革有待深化;个别法官大局意识不强、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个别案件存在程序不规范、诉讼效率不高,案件质效有待提高。全社会的法律信仰和对司法的尊重信任未达到理想状态,司法环境有待改善;人民群众表达诉求的愿望和要求与审判力量短缺、司法保障相对滞后的矛盾有待缓解。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在新的一年中,我们有决心和信心在上级领导机关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下,努力克服不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进2016年我院各项工作蓬勃发展。

(一)统筹兼顾,以“五个结合”扎实推进基础工作

一是“三大公开”与“三大评查”相结合,提升审判质效。以强化“庭审评查、合议评查、裁判文书评查”为助推力,提升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公开”水平和实效;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开展庭审直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在创新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宣传法治与自觉接受监督等三个层面实现新突破。二是“巡回审判”与“上门送法”相结合,提升司法为民水平。在改进工作作风上下工夫,在落实便民措施上做文章,使一般性矛盾纠纷就地得到解决。三是“立足职能”与“主动服务”相结合,提升服务大局水平。把工作融入全市工作大局,汇聚到服务发展之中。深化“村屯和社区服务帮帮站”和“法官工作室”的作用,推进平安幸福村屯和社区建设。四是“文化强院”与“公信立院”相结合,提升法院公正司法形象。通过开展岗位练兵、师徒制结对培训、实行全员考评、交流审判经验等更加扎实有效的举措,提高广大干警的司法能力。创建“司法网络联系点”,开通穆棱法院网“民意沟通”栏目,聘用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作为“人民评说”联络员,正确引导群众评论观点,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提升司法公信力。五是“从严治警”与“接受监督”相结合,提升阳光司法能力。把握廉洁机制建设和树立先进典型“两个不放松”,形成用制度规范,以他律促自律的制约保障机制;发挥监督评价卡的作用,改进当事人对法官的监督,发现苗头或倾向性问题,立即严肃处理。

(二)突出重点,以试点为牵引继续推进创新发展

一是强化五项制度,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虽然“立案登记”制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但这项改革也带来了一些现实的压力。信访隐患大幅度增加。我院将通过建立五项制度,不断完善立案登记制改革。1、告知制度。当事人到立案窗口后或来电要求办理、咨询诉讼或相关事务时,经办人将其办理事项的条件、时限、程序、收费标准和所需全部材料告知当事人。对材料不全的口头或书面告知需补办事项。2、优先事项快速办理制度。对追索劳动报酬、医疗费、抚养费、赡养费和现役军人、老弱病残孕、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案件,给予优先办理。3、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在“立案窗口”张贴诉讼风险提示,将各类诉讼风险以及风险责任的承担等情况预先告知当事人,将低当事人的诉讼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益。4、重大信访案件立案请示制度。对新类型、敏感性、重大群体上访事件,在登记立案的时候要向主管院长及时请示、汇报,并建立协调意见记录、备案。

二是进一步改进少年法庭、速裁庭的工作机制,加大特殊主体合法权益保护。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加大对未成年人和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完善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方式和对失足少年的教育挽救帮教机制;加大涉少民事案件中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关怀,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构建由社会各方参与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开创少年法庭工作新局面。增强速裁庭审判力量,扩大受案范围和简易程序适用比例,快立、快审、快结各类涉民生案件,以进一步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时效、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关怀来彰显司法为民的实效。

三是积极做好涉诉信访工作。面对全院涉诉信访工作任务重的形势,我院出台了《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年实施方案》,制定了《涉诉信访工作过错责任倒查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和办法,加强了全院信访工作力度。定期召开党组会和中层干部会,对全院的涉法信访案件进行专题研究,强化对案件质量和效率的监督,积极探索杜绝新生涉诉信访案件的对策。加大信访责任追究力度,强化干警的信访责任意识。

四是完善司法便民措施。为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围绕便民、利民、护民,我院进一步规范了申诉来信来访制度、诉讼调解制度、巡回办案制度、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在彭高镇新设巡回法庭,方便彭高附近人民群众诉讼。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涉及城乡贫困居民、下岗职工、老弱病残等社会弱势群体,实施司法救助。依法实行减、缓、免交诉讼费用,让经济确有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群众打得起官司,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是加强调解工作,实现案结事了。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将调解工作纵向贯彻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横向拓展到了民商事、刑事附带民事、行政和执行等各类案件;进一步延伸调解机制,创建促进调解工作“五机制”,即创建调解工作领导机制、创建调解工作庭庭抓机制、创建调解工作竞争激励机制、创建调解工作多元化机制、创建调解工作督查机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三)把握关键,以市委正确领导推进严格公正司法

进一步提高在党统领下解决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思想认识,积极主动的、认真自觉的向市委政法委和中级人民法院汇报请示工作,确保各项主要工作、各项重大事项、各项重要决策都在党委的领导下稳步开展、健康推进。健全保证公正、严格司法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审判和执行工作,即实体公正又程序公正。

建立保障严格司法的办案责任终身负责制度和错案追究机制。推进审判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科学设立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评价标准、考核标准,激励先进,带动后进。并建立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度,倒逼干警严格公正司法。

加强队伍建设,做到既干事又干净,坚守零违纪底线,保证一个都不掉队。教育干警坚定信念,廉洁操守,端稳天平,握正法槌,坚持严格公正廉洁司法,不为任何压力所迫,不为任何利诱所动,坚定不移地严格实施法律,义无反顾地维护捍卫法律,始终不渝地忠诚法律。

穆棱市人民法院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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