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穆棱市法院组织干警,前往“李范五陵园”,缅怀革命先烈,继承先烈遗志,祭扫烈士陵园。
李范五(1912-1986)1912年5月3日出生,黑龙江省穆棱县人。原名李福德,曾用名张松。1929年参加反对日本在我国东北修筑铁路的学生运动。193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3年7月任中共黑龙江穆棱县委书记, 1958年1月至1966 年9月任中共黑龙江省委常务委员、省委书记。1986年5月7日因病在北京逝世。
在纪念碑前,干警们敬献花篮,重温法官誓词。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宪法和法律,忠于人民利益,恪守职业道德,严肃执法,公正司法,廉洁奉公,捍卫法律尊严,维护法制统一,为社会主义法制事业奋斗终身。”展现新一代法官对自己所热爱事业的坚定和为人民服务的不懈追求。
最后,干警们默念了纪念碑上所铭刻先烈的革命事迹,促使我们要坚持革命先烈的革命情怀,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情操,发扬先烈的奉献精神,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投身于审判事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