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法院执行局强化“三个坚持”
提升司法公信力
近几年来,穆棱法院执行局按照“能动司法、司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坚持“为民执行、和谐执行”的服务理念,强化能动司法要求,注重“执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提升社会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度,使法院的执行工作得到普遍认可,使社会的公平正义得到保障。
一、坚持狠抓执行队伍建设,提升社会形象
执行队伍素质的高低,关系着执法水平的高低和执法人的形象在人民群众心中位置的高低。因此,执行局对执行队伍建设长抓不懈,对执行队伍管理毫不放松。一是抓业务培训。通过组织干警在院图书室、电脑室以及局域网上发布的学习信息、学习资料学习,营造出浓厚的学习氛围,引导干警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二是组织干警积极参加各种研讨活动,促进干警调研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的提高;三是通过组织干警参加岗位技能竞赛活动,提高法官的司法技能。四是开展“三力”评选活动,争创最具亲和力执行干警、最具公信力的执行局、最具创新力的执行干部,使干警的执行艺术、执行技能和业务水平得到提高,使“和谐执行”的理念深入干警心中。
二、坚持执行工作规范,强化执行案件质量,提高执行案件效率
通过规范执行工作,促进和谐执行,提高执行案件的质量和执结率。一是开展执行卷宗评比活动。通过自查和抽查的方式,对执行卷宗、法律文书质量进行总结评比和通报,以提高增强执行人员责任心和质量意识。二是加强执行案件的监督。对于长期未执结的案件,采取动态化管理和调换执行员等措施加大对消极执行行为和长期不能执行案件的监督力度,确保执行案件公开、公正。三是实行“阳光执行”活动,推进执行公开。开展执行听证评查活动,在提高执行员的听证水平同时,使执行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四是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突出抓好“五率”即:提高执行案件执结率、实际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自动履行率、信访息访率,强化执行工作力度。五是强化能动司法要求,树立和谐执行理念。通过强化执行人员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树立能动司法、和谐执行理念,尽量少用、慎用或不用拘留等执行手段,把和解工作贯穿于执行工作的始终,并根据被执行对象的不同,采取“因人施执、分类施执、角色互换”的方法酌情做出不同处理,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努力寻求双方当事人容易接受的和解方式。
三、坚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法院的各项工作,特别是执行工作和破解“执行难”方面的工作更是离不开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穆棱法院执行局积极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新格局,坚持主动接受市委领导的党性原则,积极完成市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市委、政府排忧解难。同时,坚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宪法原则,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通过邀请人大代表随案执行、随案调解,将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范围由“陪审”向“陪执”延伸,增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民主参与程度,确保执行公开、公正,增强了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受到人大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由于能够理性地对待,由于能够积极适应和积极协调,该院执行局的工作也从此得到外界的大力支持。